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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超人为什么穿紧身衣
2023-07-16 20:47  浏览:30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2月11日(星期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2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大信镇天山三路5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秦龙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12人,代表股份370,431,39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7.018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367,765,77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6.608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665,61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103%。

展开全文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6人,代表股份10,161,11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56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3人,代表股份7,495,5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1537%。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665,61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4103%。

(2)公司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3)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0,431,3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161,1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以美元购买欧元用于西班牙项目建设及其他日常经营相关外汇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0,430,5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98%;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0,160,31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21%;反对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7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官昌罗、孙贝

3、法律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现场(视频)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以及本次会议的召集人的主体资格、本次会议的提案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2日

证券代码:002984 证券简称:森麒麟 公告编号:2022-018

债券代码:127050 债券简称:麒麟转债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内,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均就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就近日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可转债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本次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是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具有投资风险低、本金安全度高的特点。但由于影响金融市场的因素众多,本次投资不排除金融市场极端变化导致的不利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等。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投向,在上述产品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办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业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同时,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互抵触的情形,同时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使用可转债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五、备查文件

1、本次购买结构性存款的相关认购资料。

特此公告。

青岛森麒麟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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