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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涡流效应
2023-10-20 10:30  浏览:4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山股份)于2022年1月6日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业绩预告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00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落实,现对《问询函》中涉及的事项回复如下:

一、公告披露,公司预计2021年全年实现归母净利润-18.00亿元到-20.38亿元,经测算第四季度单季度亏损8.87亿元到 11.25亿元,主要系煤价同比大幅度攀升,公司发电、供热成本出现倒挂,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发电、供热业务收入、成本构成情况,并结合煤炭价格走势、热电产品价格变动情况等,具体说明全年大额亏损的原因,以及前期是否进行充分风险提示;(2)结合第四季度煤炭价格走势及同比变动、公司原材料采购政策、全年煤炭长协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营业收入端与成本端的采销匹配情况等,进一步说明第四季度亏损规模进一步扩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自查是否存在利用不当利润调节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回复如下:

1.1 公司发电、供热业务收入、成本构成情况。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4.71亿元,其中:电力收入53.84亿元,占营业收入83.2%,本报告期较同期减少7.7亿元;热力收入10.34亿元,占营业收入16%,本报告期较同期减少0.01亿元。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成本79.25亿元,其中:燃料成本55.50亿元,占营业成本70.03%,本报告期较同期增加11.34亿元;折旧、职工薪酬及修理等其他成本费用23.75亿元,占营业成本29.97%,本报告期较同期增加1.91亿元。主要原因是:

(1)受煤价大幅上涨影响,除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外其他煤电企业发电及供热边际贡献均为负值,为降低亏损幅度,公司积极优化开机方式,发电量同比减少36.4亿千瓦时,售热量同比减少33.6万吉焦,影响发电收入减少11亿元、供热收入减少0.01亿元。

(2)自年初以来,受政策、疫情和供需矛盾等多方面因素影响,燃煤价格同比大幅上涨,全年入厂标煤单价(含税)完成1047.38元/吨,同比增加369.83元/吨,增幅54.6%,影响燃料成本增加17.32亿元。

1.2 结合煤炭价格走势、热电产品价格变动情况等,具体说明全年大额亏损的原因。

2021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预计同比增加亏损20.58亿元,主要原因一是燃煤价格大幅上涨。依前所述在燃煤价格同比大幅上涨的同时,电价仅较同期增加11.17元/兆瓦时、热价仅较同期增加0.63元/吉焦,增幅分别为3.5%和1.4%。全年电热价格增幅远远小于燃煤价格增幅,导致除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外其他煤电企业发电及供热边际贡献均为负值。二是履行央企保供责任,确保国家能源安全。公司在发电供热成本严重“倒挂”的情况下,坚决扛起保供电、保供暖、保民生的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确保机组应发尽发,全力以赴做好“三保”工作。

1.3 公司前期是否进行充分风险提示。

公司于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对公司业绩存在的风险进行了提示,分别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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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2021年8月29日披露的《2021年中期报告》。公司在“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中披露“根据现有市场条件,煤价仍旧持续高位运行,预测下一报告期末公司累计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将大幅减少。”

二是2021年9月30日和2021年10月29日发布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司为了保供需求而进行煤炭采购等关联交易,公告中将关联交易对公司2021年业绩影响分别均进行了提示,即“采购煤炭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了保证今冬供暖期民生用煤和满足电网网架支撑负荷要求,在当前电、热价不变的情况下,由于煤价持续大幅上涨,发电成本已出现倒挂,发电、供热将导致2021年利润进一步下滑。”

三是2021年12月16日、2021年12月21日、2021年12月22日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在上述公告中多次对公司1-9月份和7-9月份业绩大幅下滑情况进行了提示。

2.结合第四季度煤炭价格走势及同比变动、公司原材料采购政策、全年煤炭长协合同签订及执行情况、营业收入端与成本端的采销匹配情况等,进一步说明第四季度亏损规模进一步扩大的原因及合理性,自查是否存在利用不当利润调节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公司坚持以国矿长协煤为主、厂矿直供市场煤为辅、刚性缺口进口煤补充的采购策略,2021年全年签订长协合同煤量760万吨,占全年煤炭总量57.9%,全年长协煤合同兑现率85%。其中第四季度,受能源保供和供暖期刚需等对煤炭需求的拉动影响,煤炭市场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剧,签订长协合同煤量180万吨,本季度长协煤合同兑现率90%。

第四季度公司煤炭价格呈现大幅增长态势,入厂标煤单价(含税)1518.94元/吨,较同期增加846.48元/吨,增幅高达125.9%,影响减利12.38亿元,较前三季度累计增加671.50元/吨,增幅79.2%,影响减利9.83亿元。其中:入厂标煤单价(含税)10月份1372.24元/吨,环比增加221.56元/吨,增幅19.3%;11月份1565.93元/吨,环比增加193.69元/吨,增幅14.1%;12月份1604.42元/吨,环比增加38.49元/吨,增幅2.5%。

第四季度公司落实电价上调20%的电量14.79亿千瓦时,占第四季度电量37.28%,同比增利0.86亿元。电价上调产生的收益远低于本季度煤炭上涨减利影响,未能有效缓解公司发电供热成本倒挂的局面。同时公司切实履行央企的政治责任与社会责任,发电机组应开尽开、应发尽发,耗用标煤量164.63万吨,全力保障发电供热的安全稳定,坚决扛起能源保供的责任与担当,造成第四季度亏损规模进一步扩大。

公司经自查,不存在利用不当利润调节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二、前期定期报告披露,2020年末公司净资产为21.16亿元,与本次业绩预告预计亏损规模接近。公司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火电装机占比91.57%。请公司补充披露:(1)业绩亏损是否可能导致公司触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并负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并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2)结合主营业务构成、当前生产经营状况以及本期预计大额亏损等情况,补充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经营基本面大幅恶化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回复如下:

1.业绩亏损是否可能导致公司触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并负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并进行必要的风险提示。

经公司财务资产部测算,公司2021年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正值,营业收入大于1亿元,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财务类退市风险警示指标,请投资者以公司2021年年报告为准,注意投资风险。

2.结合主营业务构成、当前生产经营状况以及本期预计大额亏损等情况,补充说明公司是否存在经营基本面大幅恶化情况,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022年随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深化、电价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及发改委煤炭限价令的逐步落实,将对缓解煤电企业经营困难发挥积极作用,但成本倒挂的情形在一定时期将依然存在。公司将进一步提质增效,减亏控亏,经营基本面预计会有所改善,大幅恶化的情况可能性较小。

为保障资金安全,公司积极与各金融机构接触,目前已确认2022年到期流贷可以正常接续,同时新增银行授信20亿元。授信储备完全可以覆盖2022年需要偿还到期的长期贷款及经营资金缺口,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公司股价自2021年12月以来显著上涨,12月17日持股5%以上股东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请公司结合投资者沟通记录情况,核实是否存在有关股东提前知悉相关业绩事项的情形,并就本次业绩预告事项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供交易核查。

回复如下:

1.投资者沟通记录情况。

公司股价于2021年12月显著上涨期间未曾接到投资者来电,没有接待过机构投资者调研,没有与投资者围绕公司2021年度业绩情况进行过沟通。

2.核实是否存在有关股东提前知悉相关业绩事项的情形。

公司经向第二大股东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核实股东是否提前知悉相关业绩事项情形,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复称“我公司2021年12月17日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不存在提前知悉贵公司2021年业绩事项的情形”。公司亦没有主动与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沟通过2021年度业绩情况。

3.本次业绩预告事项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供交易核查情况。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及《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办法》等要求严格控制本次业绩预告内幕知情人范围,具体名单已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备案。

以上回复所涉及2021年度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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