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媒:李家超到达落马洲支线管制站,视察首日“通关”情况
【环球网报道】据香港电台网站8日消息,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李家超今早(8日)约8时30分,到达落马洲支线管制站视察,了解首日与内地免检疫“通关”后市民“过关”的情况,并听取执勤人员讲解。
报道称,同行的还有政务司司长陈国基、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创新科技及工业局局长孙东、以及海关关长何佩珊等。
美《通胀削减法案》遇双重“麻烦”,难解通胀之苦近日,拜登政府于2022年8月签署的《通胀削减法案》(IRA)正式实施。作为拜登经济学的重大支出法案,IRA对美国经济和气候产生的积极效果还未显现,却带来两大“麻烦”:一是加剧美国与欧盟等经济盟友的“嫌隙”;二是可能会进一步恶化美国通胀形势。
事实上,早在去年11月欧盟已经正式就美方的IRA提出关切,认为美国在可再生能源电力、可持续航空燃料、新能源汽车制造、氢气生产等9个方面的税收抵扣和补贴政策,给欧盟经济带来现实不利影响和冲击。在美欧贸易和技术委员会(TTC)框架下,双方也成立工作组就该问题进行工作层面的磋商,但时至今日并无实质性成果。欧盟已经发出在WTO多边框架下可能对美发起贸易诉讼的警告。欧盟议会国际贸易委员会主席 Bernd Lange 警告说,美欧贸易关系正面临重大挑战,症结是IRA。WTO是世界贸易的基石,向其发起诉讼符合欧盟贸易政策的信誉。美欧之间的分歧和矛盾似有进一步升级态势,其主要原因在于:
欧盟认为该法使其利益受损严重。一是欧盟企业遭遇不公平竞争。IRA支持美国为本国新能源汽车、清洁电力和燃料生产等领域提供税收抵扣等补贴,且具有歧视性的保护主义倾向。电动汽车关键电池原材料必须有40%是由美国和与美国有贸易协定的国家生产,50%的电池组件由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制造和组装。欧方认为,这不仅会导致欧洲新能源汽车等制造业的零部件供应遭遇困难,采矿、电池及汽车生产等行业贸易竞争面临不利态势,而且可能会加剧本土产业“空心化”,为获得美国补贴会有很多企业离欧赴美。西班牙能源公司伊比得罗拉(Iberdrola)和法国跨国公司赛峰集团(Safran)已将其部分业务转移到美国。一旦形成趋势性潮流,欧盟经济增长和就业将遭受现实冲击。
二是欧盟绿色技术竞争力长期受损。长期以来,欧盟在碳捕获、清洁能源技术、减少温室气体排放等方面拥有技术优势和产业领先地位。美国的不透明补贴政策将对欧盟风能、太阳能、能量存储、低碳能源技术等构成全方位、长期不公平竞争和政策挑战。
三是担忧“破窗效应”的间接冲击。欧盟认为美国的“特殊待遇”“补贴政策”已经违背了WTO规则,这种不公平行为也很可能引发他国效仿,或者导致相互贸易报复措施的升级,严重破坏国际贸易秩序,给欧洲带来不利影响。
除美国在IRA中的系列做法引发欧盟不满外,美欧矛盾之所以难以短期调和,还与欧盟内部情况有关。欧盟应对IRA的另一做法是通过建立新的欧洲主权基金或市场融资方式,支持欧洲新工业补贴计划。但欧盟内部分歧较大,奥地利、荷兰、瑞典等“节俭”国家不愿承担更多债务,所以更寄希望于美国作出政策调整,给予欧盟像墨西哥、加拿大两国一样的“豁免”。而美国应欧洲经济盟友的要求将IRA交给国会修订,难度也很大。2022年8月,IRA以220:207在国会涉险过关,鉴于中期选举后美国两党对立的政治生态,调整法案内容必然会遇到阻碍和波折。拜登行政部门很难按欧盟意愿一步调整到位。预计美欧短期可能在部分条款取得一定妥协,但分歧矛盾的存在将是个长期过程。
另外,IRA被推出的重要意义是要削减美国通胀水平。法案原本要通过执行15%最低公司税、进行处方药价改革、堵住征税漏洞等方式增加7390亿美元收入;进行能源安全与气候变化投资、《平价医疗法案》延期共增加支出4330亿美元,进而未来10年实现削减赤字约3000亿美元,有效缓解美国通胀水平。美国愿望虽好,但前景不乐观。从长期看,根据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模型测算,IRA的实施将在未来5年,让美国通胀水平仅下降0.1%;从短期看,在美国财政赤字严峻、通胀水平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再次推出4000多亿美元的支出计划,必然会进一步加剧美国短期通胀压力。
美国国内通胀率虽然在2022年11月已降至7.1%,但仍处历史高位。美国两届政府为应对疫情和促进经济复苏而批准的超过8万亿美元财政支出、美联储打破财政货币政策边界进行债务货币化、全球供应链中断、地缘冲突与能源大宗商品上涨、“工资价格螺旋”预期形成等多重因素共同推动了美国高通胀。仅靠前景尚无定论的IRA难以解决美国当前的通胀之苦。
银行间债市首例虚假陈述案适用证券法:中介担责20% 返费模式是焦点历时近2年,全国首例银行间债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案件一审判决近日落定。
该案系蓝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蓝石资产”)起诉“16大机床SCP002”债券发行服务机构的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也是北京金融法院成立当天(2021年3月18日)受理的第一个案件(故称“1号案件”),案件标的额逾5亿元。
北京金融法院于2022年12月30日对该案进行一审宣判,蓝石资产被认定在案涉债券发行时从事营销工作并收取返费,最终获赔20%,其中兴业银行作为承销银行承担10%连带赔偿责任,涉案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各承担4%和6%的连带赔偿责任。
此案之所以备受关注,除了此案是银行间债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首案外,案件还有多个焦点问题,包括法律适用、蓝石资产自身过错认定等。对于一审判决结果,蓝石资产方面对记者表示,该判决体现了对投资者和债券市场诚信根基的保护,但责任分配也有不公平之处,公司将保留继续上诉的权利。对于市场关注的“返费模式”,蓝石资产回应称其是纯粹的投资者并未从事任何营销工作,营销完全由兴业银行完成。兴业银行方面则表示,目前没有更多消息对外(披露)。
北京云亭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舒对记者表示,该案的重要意义是明确了银行间债市是否适用《证券法》,对于践行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案件的最新司法解释也具有典型意义。但因为该案案情尤其是投资人身份的特殊性和非典型性,最终判定的赔偿比例对一般投资者不具备太大参考性。
蓝石获赔20%,兴业银行担责10%
案件的起因是大连机床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大连机床”)“16大机床SCP002”债券发行涉嫌虚假陈述,蓝石资产将发行该债券的主承销商兴业银行及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分所(下称“利安达大连分所”)、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利安达会所”)、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联合资信”)、辽宁知本律师事务所(下称“知本律所”)等诉至法院,请求各被告对其投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北京金融法院依法追加大连机床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具体回顾来看,2016年8月4日,大连机床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向投资者发行“16大机床SCP002”人民币5亿元。债券募集说明书增信措施部分载明,大连机床为案涉债券提供5亿余元的应收账款质押,账期与金额可以覆盖案涉债券本息。
2016年8月9日,大连机床向蓝石资产按1%进行返费。蓝石资产指示其担任投资顾问的资管产品买入案涉债券。后大连机床财务危机爆发,案涉债券于2016年11月29日构成交叉违约。2016年12月12日,大连机床主体评级下降为C不能偿债级别。
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2月13日期间,蓝石资产以其管理的自有私募基金“蓝石盘古1号基金”陆续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以券商过券方式,以5折价格买入全部案涉债券并持有至今。
2017年4月27日,大连机床公告承认案涉债券应收账款增信措施为虚假。
2017年11月10日,大连机床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扣除破产重整程序中可获得清偿金额,蓝石资产发生损失5亿余元,其认为“16大机床SCP002”信息披露文件的虚假陈述是导致其投资损失的根本原因,应由大连机床和债券各服务机构对此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于大连机床应承担的责任已通过破产重整程序确定,蓝石资产申请由各被告对其余下部分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从2021年3月18日受理到一审判决宣布,该案审理历时近2年。最终,北京金融法院根据案涉债券各参与方对损失的过错程度、虚假陈述行为与损失之间的因果关系,酌情确定兴业银行在大连机床赔偿责任1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利安达会所、知本律所在大连机床赔偿责任4%、6%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案件焦点问题多,返费受关注
作为全国首例银行间债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案件,“1号案件”有多个焦点问题存在争议,主要包括法律适用问题、“16大机床SCP002”的发行过程中是否存在虚假陈述、各服务机构是否存在过错及是否尽到各自义务、蓝石资产所受损失与案涉诸虚假陈述行为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各服务机构对蓝石资产的损失应承担何种责任等。
这些问题的关键在于,蓝石资产在案件中是何种角色。所谓“返费模式”从一开始就是该案争议的焦点,蓝石资产作为专业的机构投资者身份也被法院考虑在内,成为影响判决结果的重要因素。
北京金融法院认为,蓝石资产认购“16大机床SCP002”时,虽已明知大连机床出现财务困难并存在其他认购原因,但大连机床在财务信息、担保增信措施等方面的虚假陈述行为并未被揭露,蓝石资产的认购行为与案涉诸虚假陈述行为具有因果关系。
但由于蓝石资产是专业的机构投资者,系理性投资人,其投资决策虽在一定程度上受虚假信息披露的影响,但其注意义务有别于普通投资人。在“16大机床SCP002”已被发行人、承销商、评级机构连续发布无法兑付风险提示的情况下,蓝石资产仍然坚持购入“16大机床SCP002”的行为,可以减轻其他侵权方的赔偿责任。
第一财经记者注意到,此前各被告均主张蓝石资产诉请金额与其实际资金投入不符,认为蓝石资产购买“垃圾债”牟利导致资金不能回收属于投资风险,应当责任自负。
北京金融法院指出,更为重要的是,根据查明的事实,蓝石资产在案涉债券发行之初安排其担任投资顾问的资管产品购入案涉债券,实际从事了案涉债券的营销工作,并收取了发行人返费。案涉债券违约后,蓝石资产将其购入的部分原因解释为履行案外投顾管理义务的考虑,而非完全出于投资目的购买。在此情况下,应当进一步减轻各侵权方的赔偿责任。
对于上述两点,不少业内声音认为,蓝石资产有“包销”“16大机床SCP002”的可能。李舒表示,从判赔比例来看,法院对于蓝石资产“实际从事了案涉债券的营销工作”及其可能也存在过错的认定较为关键。
不过对此判决结果,蓝石资产方面认为,一审判决依法认定主承销商兴业银行构成虚假陈述并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是对投资者和债券市场诚信根基的保护,但责任分配判决存在不公平的地方,低估了虚假陈述所掩盖的大连机床本身无力偿还债务才是造成原告损失的根本原因,而欺诈发行所获取的资金被用于偿还兴业银行的贷款。
对于收取返费以及是否承担了营销角色,蓝石资产方面对记者表示,在“16大机床SCP002”发行时,兴业银行的业务人员向蓝石资产人员极力推介并协调大连机床通过兴业银行账户补充年化1%的贴息,该笔资金也早已投入相关基金财产并用于该期债券的风险化解,蓝石资产是纯粹的投资者并未从事任何营销工作,营销由兴业银行完成。蓝石资产因此表示,公司保留继续上诉的权利。
针对案件信息,兴业银行相关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没有更多消息对外(披露)。
首案示范意义强,但也有特殊性
“该案作为全国首例银行间债券市场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其将来的生效判决结果将会进一步明确银行间债券市场中各服务机构勤勉尽责义务的标准,规范各服务机构的服务活动;促使机构投资者谨慎投资,理性决策。”北京金融法院指出,债券市场风险的有序释放和平稳化解,事关国家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一方面要严格压实债券承销机构和服务机构的核查把关责任,做到“卖者尽责”;另一方面,专业机构投资者更要尽到审慎注意义务,做到“买者自负”。
本案的另一个争议点是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李舒认为,这也是该案作为全国首例银行间债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案件的重要示范意义所在,即明确了银行间债市虚假陈述适用新《证券法》及其司法解释。
北京金融法院指出,银行间债券市场是我国规模最大的债券发行与交易市场。申请在银行间市场发行交易的债券以及提供相应服务的中介机构来自全国各地,银行间市场债券的发行、上市、交易、结算等各项机制均有全国统一的标准。基于此,银行间债券市场应属于《证券法》规定的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银行间债券的发行和交易,属于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的发行和交易,依法应当适用《证券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
有资深法律人士对记者表示,关于银行间债市适用法律问题,早在最高法院2020年7月发布的《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下称《座谈会纪要》)中就有依据,其中关于其他责任主体的责任,会议认为,对于债券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案件的审理,要按照证券法的规定,严格落实债券承销机构和债券服务机构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核查把关责任,将责任承担与过错程度相结合。
但因为《座谈会纪要》并不是直接作为裁判依据的法律或司法解释,此前业内也有不同理解。李舒认为,虽然“1号案件”可能还有上诉等后续程序,考虑北京金融法院的特殊地位,本案一审判决在法律的适用上具有较强的示范意义。
该案也是对2022年1月发布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新司法解释——《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下称《规定》)的重要实践,李舒认为后续类似案件的起诉可能会增多。相比原司法解释,《规定》取消了行政刑事前置程序,该案的受理未以对债券服务中介机构的行政处罚或刑事判决作为前置程序。
案件的重点也因此转移到前置程序取消后,对债券发行存在虚假陈述的认定方法,以及银行间债市发行人、投资人及各服务机构的义务与责任边界。按照《规定》中的举证责任分配原则,通过原告方的举证和诉讼中的司法审计程序,北京金融法院依法确认了大连机床在发行债券过程中存在包括隐瞒真实财务情况、虚构应收账款质押等虚假陈述行为,并以此为基础进一步确认承销商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亦存在虚假陈述行为。
(图源:北京金融法院)
李舒提到,对律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的责任认定,对遏制部分中介机构的“低价竞争”拿项目,但没有足够投入和勤勉尽责等乱象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敦促机构在相关业务中投入更多精力,加强内部风险控制。不过,在具体判赔比例方面,他认为,因为该案案情尤其原告在本案中的特殊身份和可能的过错,最终判定的赔偿比例对普通投资者不具备太大参考性,突破20%获赔的概率很大。
2月20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144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73例(上海27例,广东20例,北京9例,广西5例,四川5例,福建3例,天津1例,江苏1例,重庆1例,甘肃1例),含7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广东3例,四川2例,江苏1例,广西1例);本土病例71例(内蒙古32例,其中呼和浩特市30例、包头市1例、巴彦淖尔市1例;江苏11例,其中苏州市10例、无锡市1例;辽宁7例,均在葫芦岛市;广东6例,均在深圳市;山西5例,均在晋中市;四川4例,均在成都市;云南4例,其中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3例、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1例;黑龙江2例,均在鸡西市),含5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云南3例,内蒙古1例,江苏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新增疑似病例3例,均为境外输入病例(均在上海)。当日新增治愈出院病例42例,解除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1039人,重症病例较前一日增加3例。境外输入现有确诊病例883例(其中重症病例1例),现有疑似病例3例。累计确诊病例13472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2589例,无死亡病例。截至2月20日24时,据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现有确诊病例1724例(其中重症病例10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101491例,累计死亡病例4636例,累计报告确诊病例107851例,现有疑似病例3例。累计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582455人,尚在医学观察的密切接触者36791人。